1.疏散退熱法
即用藥性辛散的藥物來達到退熱的目的。
它主要包括兩個內容,一是發(fā)汗退熱法,適用于表證發(fā)熱的病人,常見發(fā)熱與惡寒怕冷同時并見,無汗或有汗不暢,這是由于體表受外邪困遏引起的發(fā)熱,因受邪性質的不同和病人體質的差異,又可分 為風寒表證和風熱表證兩大類。
前者惡寒明顯,一般無汗,且兼有頭痛,肢體酸痛,鼻塞流清涕,口不渴,咽喉不痛,脈浮緊;后者發(fā)熱明顯,一般有汗,且兼有頭痛,口渴,咽喉腫痛,脈浮數等。發(fā)汗退熱法宜根據寒熱之異來選取 不同的藥物,如風寒表證常用辛溫發(fā)汗藥,如麻黃、桂枝、羌活;風熱表證常用辛涼發(fā)汗藥,如柴胡、升麻、薄荷等。通過發(fā)汗散邪,使邪熱外達,發(fā)熱隨之減輕,從而達到退熱之效,符合中醫(yī)經典著 作《黃帝內經》所說的“體若燔炭,汗也而散”的治則,發(fā)汗法對無汗高熱者尤其有效。二是升散退熱法,適用于內有郁熱的病人,因邪熱內郁于里,常表現為發(fā)熱,胸膈煩熱,口干唇裂,面色紅赤, 口舌生瘡,舌紅苔黃,脈數等,可于清熱方劑中酌加薄荷、升麻等以加強疏散清熱之功,此符合《黃帝內經》所說的“火郁發(fā)之”的治則。
注意:發(fā)汗退熱法雖十分常用,且有很好的退熱作用,但過汗能損傷津液,故對體虛病人應當慎用。
2.通腑泄熱法
即用苦寒通便的藥物來達到退熱的目的。
適用人群:高熱而有便秘的病人。
如病人出現高熱汗出,大便不通,腹脹、腹痛拒按,甚至胡言亂語,舌苔黃糙起刺,脈滑有力時。
此猶如鍋下柴多火旺,抽去柴薪則火熄熱退。
故常用大黃、芒硝等藥,或將其配入清熱方劑中,以通利大便,瀉下熱結,使邪熱從下而去,可達到去火退熱之功;再者,通便去火,又能保護陰液,猶如防止火太旺而將水燒干,限制體溫上升,這也有 利于退熱。
3.熱者寒之法
即用藥性寒涼(甘寒或苦寒)的藥物來達到退熱的目的。
適用人群:發(fā)熱而不惡寒的病人。
如見高熱不退,汗出較多,口渴喜喝冷飲,脈象洪大而數時,為熱盛津傷證,此時不能用發(fā)汗退熱法,宜用甘寒退熱法,如石膏、生地、麥如見高熱煩躁,口燥咽干,便秘尿熱,舌紅苔黃,脈數有 力,為熱毒熾盛證,當用苦寒清熱法,如黃連、黃芩、黃柏、梔子等。由于本類藥物性多寒涼,易傷脾胃,故應注意適可而止。